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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港澳侨生  

  一、  本科招生

  1、       入学条件

  * 台港澳华侨学生原则上需要参加大陆联考并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。

  * 学生也可凭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联考成绩,以“预科生”资格入学学习。

  *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生,以“试读生”资格,直接申请入校学习。

  2、       报考信息

  * 2009年招生简章:http://www.gatzs.com.cn/gatzs/pz/zyxx/200901/20090120/16788673.html

  * 网上报名系统:http://www.ecogd.edu.cn/lzbm/ks/index.jsp

  * 学校专业信息:http://www.gatzs.com.cn/gatpz/sch/schoolInfo.do?schId=737

  3、       录取与报到注册

  * 各类学历教育的录取工作于当年8月份以前完成,我校根据申请者的学习要求,将《录取通知书》寄交被录取人。

  * 各类进修生的录取工作定于申报者交验申请材料的一个月内,将《录取通知书》交申请人。

  * 参加各类学历教育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凭《录取通知书》来校报到,各类进修生则根据双方商定的入学时间来校报到。

  * 新生入学报到时,所持出入境证件,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。

  * 新生入学后,由学校对其进行健康检查,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
  * 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校报到,并交纳各项费用,未经学校批准逾期两周者,即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
  二、  研究生招生(详见研究生院网页)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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