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本科招生
1、 入学条件
* 台港澳华侨学生原则上需要参加大陆联考并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。
* 学生也可凭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联考成绩,以“预科生”资格入学学习。
*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生,以“试读生”资格,直接申请入校学习。
2、 报考信息
* 2009年招生简章:http://www.gatzs.com.cn/gatzs/pz/zyxx/200901/20090120/16788673.html
* 网上报名系统:http://www.ecogd.edu.cn/lzbm/ks/index.jsp
* 学校专业信息:http://www.gatzs.com.cn/gatpz/sch/schoolInfo.do?schId=737
3、 录取与报到注册
* 各类学历教育的录取工作于当年8月份以前完成,我校根据申请者的学习要求,将《录取通知书》寄交被录取人。
* 各类进修生的录取工作定于申报者交验申请材料的一个月内,将《录取通知书》交申请人。
* 参加各类学历教育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凭《录取通知书》来校报到,各类进修生则根据双方商定的入学时间来校报到。
* 新生入学报到时,所持出入境证件,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。
* 新生入学后,由学校对其进行健康检查,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,取消入学资格。
* 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来校报到,并交纳各项费用,未经学校批准逾期两周者,即取消其入学资格。 二、 研究生招生(详见研究生院网页) |